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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介绍信

时间:2024-05-23 12:45:22
公积金介绍信 15篇

公积金介绍信 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介绍信,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介绍信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积金介绍信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积金介绍信 1

xx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x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单位账号:

开户名: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介绍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积金介绍信 2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x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xx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xx〕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xx〕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 ……此处隐藏2047个字……,于xxxxxxxxxx年xxxxx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xxx

  xx年x月x日

公积金介绍信 13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介绍信 14

xx银行xx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xxxxx)经办人员王彬(身份证号码:xxxxxxxx),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

希协助为谢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公积金介绍信 15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平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平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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