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诺书
施工单位承诺书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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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
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 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为确保本次 二幼活动室粉刷装修工程 项目施工安全,本单位(施工单位): 廊坊市正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负责人: 魏金国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 管道矿区廊坊服务中心 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的安全环保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服从委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承诺按照企业HSE管理体系的统一要求,接受企业HSE统一管理,在HSE制度标准执行、员工HSE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改进HSE表现,满足企业要求。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委托单位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委托单位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委托单位无关。
四、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委托单位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如发生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委托单位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五、委托单位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六、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委托单位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
七、安全施工问题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九、本承诺书是委托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 ……此处隐藏2908个字……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要求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要求;满足行业和工程所在省市地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满足施工图的要求;
我方投标时缴纳贰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发包单位的各项管理;
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承诺如下:
1.装修装饰项目执行安徽省99装饰定额;修缮项目执行安徽省99修缮定额;水电安装项目执行安徽省20xx安装定额;市政龚永刚工程执行安徽省20xx市政定额。人工工资均按47.00元/工日执行。
2.本标段派出王次忠、秦胜兵、承小俊等3名三级项目经理。
3.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名项目经理每月只会同时承担2项协议维修施工任务。
4.对入围工程项目取费5.42%,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水电、安装取费一并按综合取费费率执行,不在另报其他费率。
5.材料价格优惠率,以具体项目施工同期的《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基础自报,《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查阅不到的材料以同期市场价为基础。其中主材价格优惠率4.42%,地材诱惑率8.48%,装饰材料及水电安装等材料价格优惠率为17.68%。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6.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建设工程,必须按投标承诺承担
项目施工任务,否则将接收取消入围资格。
7、对入围零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维修协议和合同,不得分包、转包此工程,若有违反,接收取消此资格。
8、协议维修施工合同必须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备案。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由财政部门确认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
9、对招标代理处所做的随机抽取2个入围单位和一名项目经理交业主单位确认承担此项目的做法,以及不保证一年内是否有项目做,我公司表示接收。
10、对入围零星建设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会出现农民工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11、所报材料的优惠率,一旦中标后,业主单位可以按修缮、装修、市政三类按有利于业主的原则统一确定各中标单位的材料优惠率。
投标单位:
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8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我企业进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9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 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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