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为了更好的解决劳动关系部目前面临的诸多问题,理顺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对劳动关系部存在的难题做一个彻底解决,使业务工作能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领导及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会议中大家把平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一做了介绍和陈述,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我部门人员充分认识到了目前在管理中存在的实质问题,意识到了今后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也下决心要做好部门工作,彻底改变面临的状况,针对目前问题,公司领导在管理上和业务工作中做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部署,在会议上本部门人员现场进行了分工,下面,就下一步分工后个人工作岗位职责及要求规定如下。
一、 日常劳动合同管理岗位
岗位人员数: 1人(杨自杰)
岗位任务:
1、负责管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负责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档案日常管理;
3、负责新增、减少人员合同后续归档管理;
4、负责每月劳动关系部快报的按时报出。
岗位描述:
①、管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做好每月单位《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增加和减少台帐,对新增的单位全称应书面通知各部门签收,做好登记;签了协议没有运作的单位应尽快与单位取得联系启动运作。停止合作协议或长期未运作的用工单位办理停止合作协议手续,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对遗失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补充完备。②、劳务派遣员工的档案须资料齐全,合同、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应按部门规定收集到位,归入个人档案袋保管,建立《用工单位劳务人员合同和档案借阅登记》台帐,严格执行档案的进入及借出制度,如有遗失,档案管理当事人须提供遗失情况书面材料及办理遗失手续。
③、按照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做好日常单位人员增减变化及续签合同的台帐录入信息,保证录入资料信息的准确率和及时性,并认真填写整理好要登记鉴证的劳动合同,对减少的人员档案分开进行保管,在接收了解除证明书时及时归挡。
④、按时统计汇总本部门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和劳务人员合同签订及解除情况,每月快报按时完成。
岗位职责:劳务工合同档案资料管理的好坏关系到今后劳务人员办理退工手续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发生合同遗失等情况,将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在此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提高认识,有责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对合同出现遗失、断档未续签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应及时发现如实汇报给相关人员知晓,在合同档案管理中严格执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收到增加人员的相关资料时应认真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对不齐全的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尽快使合同档案补充完备,对不能一时收集到的资料应造册登记,以免过后忘记。在收到每月新增合同资料审查完备后及时录入信息,合同及续签合同鉴证结束后应清点无误签收后及时归档,要求在接收资料清点完整无误后归档一般工作时间不能超过2天,最好当天的事当天就能完成。如工作中出现拖拉情况,导致合同管理超过时限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对个人每月的业务工作考核进行扣分。
二、 合同管理综合岗
岗位人员数: 2人(马希、杨云飞)
岗位任务:
1、负责登记鉴证各单位劳动合同书及办理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
2、负责各单位劳动合同的续签;
3、负责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办理事项;
4、负责每日用工单位报送各项资料的接收;
5、负责与其他部门业务配合、联系(人员增减);
6、负责每月用工单位人员增减后,报出各用工单位核
定表并登记核定表总台帐。
岗位描述:
①、新增人员劳动合同及鉴证名册由日常合同管理岗一位同志做好后,清点无误,连同该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统一进行报送登记鉴证,并有具体的数量和明细表,便于鉴证结束,再次清点,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返回给日常合同管理岗两位同志进行签收,登记鉴证名册移交给部门负责人进行登记保管;
②、提前对劳务人员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各家单位进行书面或电话通知各单位,并做好登记,随时关注到期劳动合同须续签的单位,做到不遗漏、不缺少。③、解除劳动合同各项事务暂由该岗位人员进行办理,负责通知劳动者、联系用工单位或联系不到离职人员的采用发挂号信等,务必在每一份减少表报来后较短时间内能够完成,并建立减少人员电子台帐,注明人员减少时间、解除原因、办理解除合同时间等,便于精确查找。
④、接收每月用工单位报来的增减表及各种资料,并报送给各部门签收,负责审查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填写规范,同时在电子台帐上进行初期录入;
⑤做好与其他两个部门的配合与联系,对其他部门要求的数据应尽快提供,对每日接收到的单位《人员增加、减少名册》每日及时复印给其他两个部门并有签收。
岗位职责:
该岗位日常工作量加大,要求在工作中应更加细心,特别是用工单位每月报送的增减表要及时录入,并报送其他部门签收。未送解除证明书的要认真清理,做到不遗漏一人,对到期应该续签劳动合同的要督促通知用工单位进行办理,在工作中应把每日未结工作进行登记,待下一个工作日进行办理,做到每日工作不漏不缺。其次该岗位还增加了每月根据所有用工单位报送的增减表算所有用工单位的核定表,工作量大大加大,要求在工作中应更加细心、耐心、负责任,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如工作中出现拖拉情况,导致部门工作滞后,视情节轻重对个人每月的业务工作考核进行扣分。
三、 清理和处理遗漏问题岗位
岗位人员数: 3人(马希、杨云飞、杨自杰)
岗位任务:负责清理和解决各用工单位劳务人员合同的遗漏问题。 岗位描述:为了更好的理顺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对在运作的各单位劳务人员合同档案进行专门清理,这次清理务必把各家劳务人员的情况做一次彻底清查,做到不遗漏,不缺少,边清理边解决,理清各家单位用人情况,重点先对人员变动频繁的单位进行清理,把情况摸透,把合同档案中资料不齐全的项目逐一进行认真登记,
对用工单位进行走访,说明问题严重性,取得用工单位的谅解和配合,调查核实派遣人员状况,对还在职但没有续签的人员进行续签合同补漏,对离职人员合同出现断档的进行补齐等,共同把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完,使劳动合同档案更加规范,完整,便于部门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是本部门的基础工作,为了理清各家单位劳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又要保证能在短 ……此处隐藏12100个字……定履行其合同义务;(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当事人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效力。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
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本案中,林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即林某需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在一个月之内入职作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建立和履行的前提。由于林某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入职并向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未形成用工关系,因此双方劳动关系尚未建立。
启示与思考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仲裁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区别两者的不同。既要考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也要考量当事人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本案中当事人之间虽然签订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在其实际履行之前,即用人单位用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同时建,此时,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是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当事人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 篇10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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