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面积计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共计。
三、缴费方式:
1、租金第一次缴费截止月,共计元,大写:,以后按每一缴,并提前半月交纳下期房租。
2、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元,大写: 。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无损坏甲方室内设施,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有损坏,应赔偿,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乙方租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各项费用,如因拖欠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应遵守公共道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和国家规划调查、房屋拆迁等重大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据实结算。
九、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乙方只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将租赁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
十、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自然终止,乙方应将租赁物完整交还甲方,不得损坏房屋的设施、设备(含装修),如有损坏,应承担修复责任或照价赔偿,甲方若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因意外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力和财力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十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十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治安、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无法协商时,可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3合同编号:______
出租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承租人: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间数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此处隐藏12484个字……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4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15【案例】:
甲方出租写字楼一层1600平方米给乙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甲方将于20xx年7月1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押金人民币10万元,乙方将押金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具了收据,20xx年7月3日,乙方催促甲方交付房屋,甲方声称因上一租客拒不退出房屋,故房屋无法交付,乙方随之想以押金双倍进行索赔,其认为该押金就是定金,现在是出租方毁约其有权进行索赔。
【分析】:
实际上乙方的这种想法仅对了一半。
理由是,甲方因为上一租客的原因导致无法交付房屋给承租人乙方,这点并不能作为其免责的合法事由。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虽有权进行索赔,但是否有权主张押金的双倍返还呢?
实际上根据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可以看出,该份合同里仅约定了乙方违反合同时押金如何处理,但是并没有约定甲方无法交付房屋时乙方的索赔权利,也就是相当于没有约定甲方的违约责任。且根据《担保法》上述司法解释,押金如果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那么权利人无权主张定金权利,因此说乙方的想法仅对了一半。
乙方对于签订合同所忽视条款的内容将会给其索赔带来较大的证据收集成本,就本案来说乙方仅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款进行索赔。
但是这种实际损失的证明责任比较重,证据收集难度大以及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低,实务中法院的判例不一,这点源于主观判断成份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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